國立斗六高中慈暉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收支情形
 慈暉獎助學金救助金申請表
嘉義市歡喜愛心會助餐 辦法   申請單

國立斗六高中慈暉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壹、目的:
一、照顧弱勢貧困家庭,幫助突遭變故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二、發輝民胞物與之仁愛精神,拋磚引玉,結合社會資源,群?策力,濟弱扶傾,進而,闡揚、感恩回饋之精神。
貳、經費來源與管理:
一、經費來源
1、由教育部撥款補助。
2、本校教職員、工、生捐款。
3、校友、家長、社會各界善心人士捐款。
4、其他。
二、經費管理:
(一)、捐款悉數存入本校公庫,設立慈暉獎助學金,收支納入學校管理並依規定程序辦理動支,且於本校綱頁公告每月收支及結餘情形。
(二)、設置「慈暉獎助學金』管理本專戶。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人事主任、會計主任、學務主任、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教師會理事長擔任委員,負責申請者資格之審查。並設四組:
財務組:由出納組長擔任,負責基金的收入及支出結算,每學年末報告財務狀況。
宣傳組:由訓育組長擔任,負責宣導、宣傳、連繫、籌劃相關活動等事宜。
事務組:由秘書擔任,負責受理學生申請事宜。
資訊組:由資訊組長擔任,負責綱頁公告等事宜。
參、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愛心午餐:供應家境清寒,無力支付午餐學生上學日之餐費。
二、急難救助: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導致生活陷入困境之學生;家境清寒無法註冊或繳交伙食、住宿等費用之學生,依情況發給救助金。
肆、申請時間:
一、愛心午餐:學期中提出申請,經管理委員會審核後開始供應午餐。
二、急難救助: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時提出申請,經管理委員會審核後發給救助金。
三、家境顯然清寒無法註冊或繳交伙食、住宿等費用之學生,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依情況發給救助金。
伍、申請手續
一、由導師或學生,至本校網頁下載或至秘書領取申請表,由學生填寫基本資料,導師詳述意見後 (如附件,)送交秘書。
二、申請表由秘書彙整,填註建議事項→審查委員審查(行政會報舉行)→主任委員批核。
三、上述申請手續中得提出證明文件,以供委員會參酌裁量。
陸、注意事項:
一、因本項經費各界捐助金額不定,若學期內可供申請之總額度不足申請學生總數時,則依據本要點第肆條申請學生之資格與事故之緩急而決定申請名額。
二、接受救助金之學生,有義務於當學期內從事校內、外公共服務之工作,並由服務單位予以考評,學生名單由秘書提供,學生由學務處調配,其工作態度與精神,作為日後申請之審核依據。
柒、本要點經行政會報討論,提交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