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斗六高級中學第二十八屆綠城文學獎實施要點

一、主旨:為傳承與提升本校學生文藝創作之風氣,特舉辦此文學獎活動。

二、對象:斗六高中全體在校學生。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活動組

協辦單位:斗中青年社

四、徵文類別暨獎項內容:(本屆暫停徵件「短篇小說」及「極短篇」二類)

獎項/字數/獎金類別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字數規定
散文3000元2000元1000元數名2000字以內
新詩3000元2000元1000元數名60行以內

※說明:

(一)投稿以一類兩篇為限,但同類獎項不得重複獲獎。

(二)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各類一至三名)外,每位各頒發獎狀乙張。

(三)若未達創作水準,評審委員得決定該獎項名次從缺。

(四)得獎作品必須刊登在本學年度校刊《斗中文藝》中,不再另外支給稿費。

(五)未得獎之優秀作品,斗中青年社將邀稿編入校刊。

五、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校外專業教師擔任評審。

六、來稿一律以電腦打字(版面設定為A4紙,12號字,新細明體或標楷體,請詳注標點符號,若稿件為一頁以上,請標示頁數。)

七、參賽作品請於學校網頁之文學獎作品投稿至 (literature@m1.tlsh.ylc.edu.tw)信箱上傳, 可上傳之電子檔案格式為 doc, docx, pdf。上傳檔案以類別-作品名稱-班級座號姓名為檔名 (例:散文-心燈-10526詹姆士;新詩-河畔墓園-21407露西亞)。

八、參賽作品本身之內容不得記錄任何個人相關資料。

九、來稿嚴禁抄襲,如經發現,除依校規處分外,得獎者將撤銷名次,並依規定須繳回所頒授之獎狀及獎金。如果違反著作財產權相關規定,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十、收件日期暨收件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15年02月26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