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暨日月光文教基金會贊助斗六市優秀學生獎學金」,請廣為宣傳並鼓勵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本市優秀學生努力向學,提升學習動力,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暨日月光文教基金會特別贊助本市優秀學生獎學金,敬請各校廣為宣傳,並鼓勵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 二、獎學金種類:(一)研究所碩士8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整。(二)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四至五年級)30名,每名獎學金4,000元整。(三)高中職學生(含五專一至三年級)20名,每名獎學金2,000整。申請人不包含就讀公費生(含軍、警校生)、進修學士班、夜間部、假日班、進修部、產學/建教合作班、在職專班、教育推廣學分班及空中大學。 三、申請資格:(一)申請人須設籍斗六市半年以上。(二)家庭經濟弱勢學生:本所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或評語為正面敘述且各科成績不低於60分。若遇申請人數超過預定名額,則以分數高者,擇優錄取。(三)一般生:就讀研究所、大專院校、高中職學校日間部,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總平均分數研究所85分、大專院校85分、高中職85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或評語為正面敘述,體育及格(大二以上無體育成績者免),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不計。以學期平均分數高者擇優錄取,若遇平均分數相同者以國文分數高者擇優錄取,若國文分數相同或無國文科目可供比較者,則以操行成績較高者優先。若成績單非百分制,需檢附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供查驗,如未檢附,由本所逕予核計,不得異議。(四)申請人如檢附之國外學歷或在學證明,須符合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檢附畢業學校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校院名冊之相關證明、畢業學校核發之全班或全系排名百分比證明。(五)本獎學金以家庭經濟弱勢學生優先錄取,若仍有餘額始由一般生遞補錄取。(六)本所皆依據本要點進行公正審查,申請人對審查結果不得異議。 四、應備文件:(一)申請書(由本人簽章,請由本所全球資訊網下載或親洽本所服務台索取)。(二)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影本請加蓋學校證明章)。(三)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應檢附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五、受理期間:自1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逾時不候。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請至本所官網下載旨揭要點及申請書,有任何問題請洽05-5332000分機1104曾先生。 六、檢附旨揭獎學金要點及申請書各1份。
【獎助學金轉知】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暨日月光文教基金會贊助斗六市優秀學生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