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本公告同步放教務處班級櫃,請各班學藝股長盡速至班級櫃領取轉知全班(傳閱並張貼班級布告欄)。
一、115學年度上學期「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如需申請,務必於115年6月30日(二)前,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試務組辦理(申請前請先詳閱下方申請表)。
二、特殊身分指身障學生(含持有鑑定證明學生)、身障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軍公教遺族、原住民學生、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孫)子女等減免/補助身分等。
三、為簡便申辦流程會沿用已申請過的舊資料向教育部申請「115學年度上學期」線上查調資料,因此本學期已申請過並符合減免資格者,不需再次申請。
四、如有以下情形,才需要填寫申請表:
- 新增申請(本學期無申請者)
- 監護人變更(離婚或死亡等情形)
- 特殊身分變更(如身障障礙程度變更.中低收變更為低收等)
- 取消申請
五、如有問題請洽教務處05-5322039分機1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