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5學年度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動計畫」

說明:
一、為鼓勵各級中小學推展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方案課程,本局自113學年起規劃辦理旨揭補助,期強化中小學文資保存素養並落實文資教育往下扎根目標。

二、補助內容略述如下(詳如「文資保存教育推動計畫」):
(一)計畫期程:自補助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二)補助對象:全國各級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立學校及私立中小學(含私立大學附設中小學)、實驗教育機構。
(三)經費及件數:每校最高補助16萬元,115學年度總計補助26校。
(四)補助經費原則及撥款方式:請參考〈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A類「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動計畫」(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文資綜字第11330067272號令修正第3點附表)。
(五)補助比例:
1、各縣市政府: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15年起適用之財力分級表辦理,第一級者,最高補助80%;第二級者,最高補助85%;第三級者,最高補助86%;第四級者,最高補助88%;第五級者,最高補助90%。
2、國立學校及私立中小學(含實驗教育機構):最高補助百分之九十五。
(六)收件截止日:115年6月1日。
(七)公告評選結果:115年7月31日。

三、申請送件及縣市教育局處應配合事項略下:
(一)教育部主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申請案,由申請學校逕送本局。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申請案,應由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核彙整函送本局;經審核通過於撥付第1期款時,須由縣市政府負責出具納入預算證明文件,以利核銷;另請先行評估將本案納入後續年度預算辦理。

四、前揭申請文件每校應提供書面資料1式2份(每份20頁為限)、電子檔1份(檔案不超過15M);彙送單位(縣市教育局處)應填列計畫書附件5「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於徵件截止日(6月1日)前函送本局。

五、為使提案學校及縣市教育行政機關瞭解本計畫內容,特辦理4場次說明會,台中場及台北場規劃以實體及線上直播並行,歡迎踴躍參與。

六、說明會報名網址及截止期程:
(一)各場次(含直播)皆採事先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xFE77HWFhkf8fTaZ9。
(二)報名時間:各場次活動前3日止或額滿為止。
(三)說明會連絡電話及聯絡人:(06)2757575分機54229、0965660550李毓微規劃師。

七、北中南東4場說明會資訊(各場次以50人為原則):
(一)台北場:
1、時間:115年3月9日(一)14:00-17:00
2、地點: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瑞特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同步線上直播
(二)台南場:
1、時間:115年3月5日(四)14:00-17:30
2、地點: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衍古講堂(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光復校區)
(三)台中場:
1、時間:115年3月2日(一)09:00-12:00
2、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衡道堂小禮堂(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同步線上直播
(四)台東場:
1、時間:115年3月11日(三)14:00-17:00
2、地點:就藝會2F多功能空間(臺東縣台東市更生路416號)

八、敬請所屬各校派員公假出席參與說明會,並惠予提供實體到場之教師因公假期間所遺課務以調課方式處理或由校內教務處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課鐘點費。

有興趣報名說明會的老師,請知會教學組以利辦理公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