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高三任課教師:因應學測考完,高三上課教學活動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上課期間,各任課教師課堂上,讓學生自習或準備書審資料時,假如,有高三學生徵求老師同意玩桌遊(或牌卡),請教師在同意之前先確認學生的桌遊(或牌卡),須排除以下常見的賭博媒材:撲克牌、麻將、天九牌、四色牌……. 等。才能符合現行學生奬懲規定條文的要旨,始能避免以上的賭博媒材出現在課堂上,造成校園常規管理的衝突。請任課教師留意和協助。
二、教室要有教師在場,學生使用桌遊(牌卡)的情形,應視為經教師同意的活動,請各位巡堂的主任、組長理解與認可。
三、生輔組正研擬學生奬懲規定的修正案,會將規定的文字明確化,以因應現時的需求。
四、補充説明:學務創新人員在114學年度起,已非教務處安排巡堂輪值人員,只被指派在彈性學習時間、多元選修的特定時間,到特定的空教室巡視維安,不涉教師上課的巡堂,敬請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