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114 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
獎學金申請辦法
壹、 目的:
為鼓勵高中職及大專校院應屆畢業生於在校期間努力向學,提升
個人能力,未來投入產業後能順利就業並協助企業發展,故設立
本獎學金。
貳、 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115
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70分以
上。
二、 在校期間持有本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
書,且於110年1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間取得。
(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
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三、 申請TQC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80分以上;輸入類:
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
上才可申請。TQC專業人事人員別中文輸入需達到進階級
得以申請。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
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參、 申請期間:
115 年1月2日(五)至115年2月26日(四)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肆、 申請程序
一、 於線上詳實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
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 113 學年度(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乙份
  2. 在學證明書正本各乙份。【須使用本會表單加蓋學校的證
    明章(校章、系章或各處室章皆可用印)】
    二、 選擇所屬區域:
    請先行參考以下區域劃分方式,依學校所在地選擇區域進行
    報名,本會服務地理區域劃分:
    北區:新竹(含)以北及宜蘭、花蓮、金門、馬祖等地區。
    中區:苗栗(含)以南至嘉義(含)之間等地區。
    南區:臺南(含)以南、臺東及澎湖等地區。
    三、 請將114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資料寄至本會各區推廣中心(可
    由申請者自行寄出,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信封請註明「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收,寄發地址如下:
    北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8樓
    中區: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698號24樓
    南區:807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7樓之4
    四、 請申請者務必多次確認『報名資料』正確且完整後,再列印
    寄發。報名表一經列印後,系統將關閉修改功能,恕無法修
    改表單之任何資料,敬請見諒。
    伍、 得獎名單公告
    各獎項將於115年4月10日(五)於網頁公告。得獎人員由本會寄
    發獎學金及獎狀,並建請各推薦單位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及張貼
    得獎海報表揚。
    陸、 申請項目及獎項:
    一、 申請項目:(需求證照詳細資訊請參閱本會各產品網頁或認證
    公告,公告期間為114/1/1 ~ 114/12/31)
    項目
    獎項
    特優
    1.TQC+ 專業設計人才認證:
    人員別
    優等
    電子禮卷2,000元
    獎狀乙紙
    電子禮卷5,000元
    獎狀乙紙
    2.TQC+ 專業設計人才認證:
    單科
    電子禮卷1,000元
    獎狀乙紙
    3.TQC 企業人才技能認證:
    人員別
    電子禮卷2,000元
    獎狀乙紙
    電子禮卷5,000元
    獎狀乙紙
    4.TQC 企業人才技能認證:
    單科
    電子禮卷1,000元
    獎狀乙紙
    5.EEC 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
    (規劃師、顧問師)
    電子禮卷2,000元
    獎狀乙紙
    電子禮卷5,000元
    獎狀乙紙
    6.EEC 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
    (助理規劃師、應用師、分析師、管
    理師)
    電子禮卷1,000元
    獎狀乙紙
    7.ITE 資訊專業人員鑑定:
    人員別
    電子禮卷2,000元
    獎狀乙紙
    電子禮卷5,000元
    獎狀乙紙
    二、 獎學金領取方式
  3. 本活動獎學金將以宜睿科技電子禮券發放,不再採用銀行
    匯款方式。
  4. 得獎者須於申請獎學金時,提供正確且有效之電子郵件信
    箱及手機號碼,以作為得獎通知、領據填寫通知及電子禮
    券LINE 通知與寄送依據。
  5. 電子禮券之發放與使用,悉依宜睿科技相關規範辦理,本
    會不負禮券使用後續爭議之責任。
  6. 如因得獎者資料填寫不正確、信箱或手機號碼無法收件、
    逾期未啟用或其他可歸責於得獎者之事由,致無法完成領
    取者,視同放棄獎學金領取權益,本會不另行補發。
    三、 獎勵方式:
  7. 本年度獎學金預計頒發100名,實際發放名額得依申請狀
    況調整。
  8. 領取特優獎學金者,需繳交30~60秒心得短片分享學習心
    得。將公開分享於本會網站,如未繳交影片者恕不核發獎
    金。
    ∙ 心得短片拍攝手法不拘,可透過創意影片形式呈現
    (脫口秀、插圖動畫、劇情短片…等),製作工具不限,
    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
    ∙ 影片格式:請統一使用拍攝橫式影片(不可使用直式
    拍攝),解析度1280*720(HD 畫質 720p)(含)以上之
    MP4檔。說話聲音需清晰,請於安靜無外界噪音的情
    況下拍攝。影片經獎學金委員會核准後方可核發獎
    金。
    ∙ 影片內容須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法」之普通級,並
    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 所有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
    之影音,或選用「創用 CC」授權音樂請提供音樂出
    處。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得獎同學自行負擔
    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 心得文短片應為原創並未曾用於其他活動或商業用
    途。
    ∙ 心得文短片需上傳得獎者個人youtube並提供連結。
    柒、 評比標準:
    本會獎學金依下列方式核發。
    一、 人員別及規劃師、顧問師等類別項目:
  9. 本類別項目包含「TQC+專業設計人才認證人員別」、「TQC
    企業人才技能認證專業人員別」、「ITE資訊人員鑑定專業
    人員別」、「EEC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規劃師、顧問
    師)。
  10. 評比時以該人員別「應考科目成績加總」為標準。
  11. 成績相同時,以本會認證公告中(公告期間:114/1/1 ~
    114/12/31)該人員別之應考科目依序進行成績評比,若成
    績相同時則評比智育成績。
    二、 單科類別項目:
  12. 本類別項目包含「TQC+專業設計人才認證單科」、「TQC
    企業人才技能認證單科」、「 EEC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
    (助理規劃師、應用師、分析師、管理師)」
  13. 優先評比申請項目成績。成績相同時,餘依次評比申請項
    目級數及智育成績。
    捌、 注意事項:
    一、 申請前請詳閱本獎學金申請辦法內容,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凡參加本活動之申請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
    之一切規定。
    二、 請正確填寫電子信箱,如因誤植而未收到獲獎相關通知,未
    進行領款申請將視為得獎同學自行放棄領款。(提醒!因學校
    信箱較容易擋信,建議您使用gmail、yahoo信箱申請)
    三、 得獎者有義務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活動宣傳,如拍攝考試
    心得影片等,於相關公益或推廣活動及之刊物、文宣、手冊、
    網站或其他媒介上使用,且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 訓練單位僅限本會授權之訓練中心。
    五、 申請者各獎學金項目僅可擇一申請,各項目錄取名額將依該
    項目實際申請人數調整。
    六、 逾期申請、申請證件不齊全或資料不符合者、成績不合標
    準、重複申請項目、未蓋學校的證明章(校章、系章或各處
    室章皆可用印)均不予受理,所繳文件亦不予退還。
    七、 各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本會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
    修改訊息將於本會獎學金官網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八、 本活動官網:
    http://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