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85178號函辦理。
二、 旨揭實施計畫摘述如下 :
(一) 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勵對象:
1、 學校績優獎:依學習階段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共3組。
2、 個人貢獻獎:各校及實驗教育機構之校長、教師、職員與教學支援老師。
3、 團體貢獻獎:各級學校以外之中央行政機關或地方政府所屬機構,及依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有與學校實質合作者。
(二) 申請方式及時程: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機構),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函送相關資料至本局(逾期恕不受理)審查,本局將擇優薦送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三) 獎勵內容:
1、 學校績優獎:獎勵名額國小組至多20名、國中組至多10名、高中組至多5名,各頒發獎座乙座及獎勵金新臺幣10萬元。
2、 個人貢獻獎:獎勵名額5名,各頒發獎座乙座。
3、 團體貢獻獎:獎勵名額5名,各頒發獎座乙座。
三、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沈先生,電話(02)2462-2192轉1286。
教育部辦理115年度「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