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基金)114年9月17日補償發字第11423004711號函辦理。 二、本案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對於符合本法第40條規定,即有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事故汽車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等情事之一者,本基金依法須對請求權人給付補償金,並向損害賠償義務人求償。 三、旨揭活動為提升全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含高職)在學學生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融防詐及交通安全等知識,自114年10月1日12時至114年10月31日12時止,舉辦闖關遊戲活動,並提供參與者抽獎機會,以達寓教於樂效果。 四、活動方式:於活動時間點選連結至本基金官網(www.mvacf.org.tw)功能項目E-learning之社會大眾,進入「金融知識闖關遊戲」答題。 五、倘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羅偉倫,電話:02-87898897分機508。 |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辦理「互動式金融知識闖關遊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