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公告

一、申請期限:113年9月10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交至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

二、學生具有以下幾類特殊身份者,得申請減免學雜費(詳閱以下連結附檔說明):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低收入戶學生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原住民學生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軍公教遺族

()現役軍人子女

(八)經濟弱勢學生

三、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楊小姐05-5322039分機1282

四、申請表及詳細資訊請點以下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m8Pq6XBJJb-Q7cSCRb1hxdat4e1jcHeG/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