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斗六高級中學第二十七屆綠城文學獎實施要點
一、主旨:為傳承與提升本校學生文藝創作之風氣,特舉辦此文學獎活動。
二、對象:斗六高中全體在校學生。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活動組
協辦單位:斗中青年社
四、徵文類別暨獎項內容:(本屆暫停徵件「短篇小說」及「極短篇」二類)
獎項/字數/獎金 類 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 作 | 字數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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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 文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數名 | 2000字以內 |
新 詩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數名 | 60行以內 |
※說明:
(一)投稿不以一類一篇為限,但同類獎項不得重複獲獎。
(二)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各類一至三名)外,每位各頒發獎狀乙張。
(三)若未達創作水準,評審委員得決定該獎項名次從缺。
(四)得獎作品必須刊登在本學年度校刊《斗中文藝》中,不再另外支給稿費。
(五)未得獎之優秀作品,斗中青年社將邀稿編入校刊。
五、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校外專業教師擔任評審。
六、來稿一律以電腦打字(版面設定為A4紙,12號字,新細明體或標楷體,請詳注標點符號,若稿件為一頁以上,請標示頁數。)
七、參賽作品請於學校網頁之文學獎作品投稿至 (literature@m1.tlsh.ylc.edu.tw)信箱上傳, 可上傳之電子檔案格式為 txt, doc, docx, pdf。上傳檔案以作品名稱為檔名。
八、檔案內容請以獨立頁述明【班級、座號、姓名、投稿類別、作品名稱】,參賽作品本身之內容不得紀錄任何個人相關資料。
九、來稿嚴禁抄襲,如經發現,除依校規處分外,得獎者將撤銷名次,並依規定須繳回所頒授之獎狀及獎金。
十、收件日期暨收件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14年02月21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