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公告

一、申請期限:115年9月3日(星期四)前,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交至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

二、同學具有以下幾類特殊身份者,可申請減免學雜費(詳閱下方申請表及減免說明):

(一)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二)低收入戶學生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原住民學生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六)軍公教遺族

(七)現役軍人子女

(八)經濟弱勢學生

三、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05-5322039分機1282

四、申請表及詳細資訊請點以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