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10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1817D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5年6月10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1817A號令修正發布;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義,請逕洽下列單位:
(一) 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劉小姐,電話:(02)7736-6163。
(二) 一般大學、各承貸銀行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5884。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