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15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暨推薦表

115年第15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暨推薦表

說明:
一、本獎項係由教育部指導,本團及懷恩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陳玲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共同主辦,藉以獎勵發揮教育大愛精神之典範教師。
二、遴選組別:「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
三、推薦日期:即日起至6月29日(星期一)止。
四、推薦表可至本會網站下載,相關推薦表件請逕擲本會活動組彙辦。(http://ylntc.cyc.org.tw/download)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