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為弘揚中華傳統書法藝術,推展書法教育,提升全民人文藝術素養,並藉由書法創作感念鹿草城隍爺護佑地方、教化人心之精神,特舉辦本比賽,以推動翰墨書香風氣,促進藝文交流。
二、主辦單位:嘉威教育基金會、鹿仔草文化藝術基金會、鹿草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重寮國小
四、比賽方式:本比賽分為「初選」及「決賽」二階段評審
五、初選(徵件評選)及報名辦法:
(一)報名件數:每人限報名一組一件。
(二)書寫內容:書寫內容以自選為原則,可為自撰作品、歷代詩詞、名言佳句或格言;自撰或選寫嘉義縣、鹿草鄉或城隍文化相關詩詞佳句者尤佳。
(三) 作品規格:請參閱簡章
(四)報名及繳交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方式及繳交作品方式,請參閱簡章
六、決賽(現場書寫)日期與地點:
(一)決賽日期:115 年 5 月 24 日(日)
(二)決賽地點:611 嘉義縣鹿草鄉重寮村中寮 160 號(重寮國小、新活動中心)
七、決賽規則:
(一)決賽題目:由主辦單位於決賽當日現場公布。
(二)用紙與工具: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統一提供,參賽者請自備書寫用具。不得自備紙張書寫,否則不列入評選。
(三)資格查驗:參賽者報到時請出示在學證明或身分證明,以供身分識別;不符組別資格者取消競賽資格及獎項。
(四)比賽秩序:現場請遵守工作人員指引;禁止攜帶格子墊布等輔助工具(如需特別需求請事先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