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開初步名單,若有漏列、錯誤或有依規定不得請頒之情事者,請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 前通知本校人事室補正。
(年資計算至115年7月31日止,含私校正式教師年資、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年資,但須為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如有中斷則需重新起算,留職停薪視為連續但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上開初步名單,若有漏列、錯誤或有依規定不得請頒之情事者,請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 前通知本校人事室補正。
(年資計算至115年7月31日止,含私校正式教師年資、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年資,但須為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如有中斷則需重新起算,留職停薪視為連續但該段年資不予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