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公告

一、申請期限:114年9月3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交至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

二、學生具有以下幾類特殊身份者,得申請減免學雜費(詳閱以下連結附檔說明):

  • 身心障礙學生(含持鑑定證明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原住民學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軍公教遺族
  • 現役軍人子女
  • 經濟弱勢學生

三、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楊小姐05-5322039分機1282

四、申請表及詳細資訊請點以下連結:(請詳閱)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p2aa-Y-vuGxqeF0fT_BxKMsGPKsQHVn/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