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計畫」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請欲申請之學校依本要點及下列說明辦理:
(一)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及矯正學校:請填具計畫書(含經費申請表),於114年5月31日前,將紙本一式3份(需核章),免備文逕寄至國立羅東高級中學(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並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t1022@ldsh.ilc.edu.tw)。
(二)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如欲申請旨揭計畫,應填具計畫書(含經費申請表),函報所屬主管機關初審;初審完畢後,請主管機關於114年5月31日前,彙整各校申請計畫書,另將紙本一式3份(需核章),免備文逕寄至國立羅東高級中學(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並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t1022@ldsh.ilc.edu.tw)。
三、若有申請計畫相關疑問,請逕洽邱小姐(電話:03-9567645#352)。
四、檢附本要點及計畫申請書各1份,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所管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