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基準及請領規定事項辦理。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82rNgmcdV1-ihX3uNVR1r5znquJOp5l/view?usp=sharing
二、申請期限:114年2月27日(四)前檢附資料至教務處申請(5322039分機1282)。
三、已申請過的舊生不須再申請。
四、應備文件如下:
(一)本校申請書1份。
(二)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2份。(請點以下連結下載,或至教務處領取紙本申請書填寫)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ji6DN-VoVlTjNkXE3-aFWvZQRCuAtUX/view?usp=sharing
(三) 3個月內戶口名簿影本。
(四)相關撫恤證明文件影本。
(五)切結書1份。(請點連結下載,或至教務處領取紙本切結書填寫)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q6-YLRq38ADPw4f2iJRHD9dQt-XNyGc/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