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詳細獲獎名單請參閱附加檔案。
2.獲選拔之代表選手如欲放棄複賽代表資格,須於113年8月30日(星期五)17:00前以書面聲明告知教務處設備組,聲明放棄後即喪失選手資格,不得再要求恢復資格,其選手資格將由備取同學遞補各科代表選手。
3.以上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設備組。
1. 詳細獲獎名單請參閱附加檔案。
2.獲選拔之代表選手如欲放棄複賽代表資格,須於113年8月30日(星期五)17:00前以書面聲明告知教務處設備組,聲明放棄後即喪失選手資格,不得再要求恢復資格,其選手資格將由備取同學遞補各科代表選手。
3.以上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設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