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國教署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1.遴選簡章詳如附件:

1130708國教署公文

遴選簡章

2.符合簡章資格、且有意願參加遴選的本校教師,請先向輔導室報名,由輔導室簽請校長同意後,備齊相關文件由學校推薦參加遴選。

3.推薦期限:即日起至113 年7 月12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