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下學期學雜費減免第2次申請公告(3/11截止)

一、特殊身分減免同學:

(一)請收到「註冊繳費單」後,檢視「減免類別」(如:低收.中低收.身障….等),如需更正請於3/11(一)前繳交以下項目至教務處試務組:1.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表、2.證明文件、3.註冊繳費單

(二)特殊身分申請表如下(可自行下載列印或至教務處試務組領取)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HfYfdaEuV1xHVmqlSiadJECIEuk1nmy/view?usp=sharing

二、一般身分同學:

(一)教育部國教署實施高中免學費方案(免申請),學費已扣除(註冊繳費單學費金額為0),惟重讀(復學)生已領有相同年級相同學期之學費補助及未具中華民國國籍學生無法申請補助。

(二)免學費不得同時享有政府其他同性質補助或減免(如子女教育補助…等)。

三、請各班學藝股長盡速至教務處試務組的班級櫃領取紙本公告,並張貼於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