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動物保護教育-同伴動物》之教材教案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第4條之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二、旨揭教材教案,國教署業已上架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https://cirn.moe.edu.tw/WebFile/index.aspx?sid=25&mid=14771),並公告於國教署網站(https://www.k12ea.gov.tw/Tw/Common/Download1?filter=043F1AEB-690C-4F45-924E-D1C90AE7694E)開放下載,請老師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