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檢定】學生英文檢定獎勵金、補助金申請辦法(本學期申請至05/17止)

請注意:需在學期間參加檢定並通過至少達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始符合獎勵資格

一、獎勵資格:至少達全民英檢中級以上)
(一)獎勵金
本校學生在學期間參加外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超過CEFR B2標準者,得申請獎勵金2000元;達到CEFR B2標準者,得申請獎勵金1000元;達到CEFR B1標準者,得申請獎勵金500元。上述獎勵金將配合經費,依成績高低排序審核通過之名單。(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請見附件申請辦法)

(二)補助金
1、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家庭成員、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於在學期間參加上述所列任何一種英語能力檢測,均得直接向本校申請測驗費補助金,採實支實付計算。
2、學生申請補助需實際有支付考試費用並實際到考。
3、符合補助金申請資格之學生,考試成績達上項獎勵金申請標準,得同時申請獎勵金與補助金。
4、在校期間,每人每年申請補助金以一次為限。

二、申請期限與注意事項:
(一)請填妥申請表與附件並攜帶證書或成績單正本檢驗後發還,繳交至教務處馬助理,本學期申請期限至113年05月17日星期五17:00止,缺件或逾期皆不受理,請待新學期開放申請時間。
(二)每人限請領一次,上學期已申請過的同學請勿重複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