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研習係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第16條第1項等情事,先予敘明。
二、旨揭研習預定辦理3梯次:
(一)第一梯:預訂113年1月8日至1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二)第二梯:預訂113年1月16日至18日(星期二至星期四),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三)第三梯:預訂113年1月30日至2月1日(星期二至星期四),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三、欲報名113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之教師請於112年12月15日下午4時前項人事室報名。
四、本案核予具公差性質之公假。
五、檢附113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 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