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雲林縣皇母慈善會獎助學金(申請至9/25日止,請洽註冊組)
申請辦法:
1.每學期將補助高中每位學生5000元整,大學每位學生10000元,高中職學生人選由學校提報,國立大學學生可自行申請,再經本會理監事會審核。
2.接受補助之學生,須附正本成績證明 (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且各科成積不得低於70分,戶籍以設籍雲林縣為主),經本會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後,始得頒發。 (原則上以前次同一人選為優先)。
3.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4.清寒證明:二擇一
(一)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二)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
5.名額:高二共2名、高三共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