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課業輔導(第八節)實施要點

一、依     據:

    教育部91年9月23日部授教中(二)字第0910517200號令辦理。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3年12月6日教中(三)字第0930521247A號書函辦理。

    教育部103年4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24178A號令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

    教育部105年08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94312A號令

    教育部109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21708B號令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教育部110年7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81115B號令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二、輔導日期: 112/02/13~112/06/16,共計18週。

三、上課時間:依規定排定於每日第八節(16:10-17:00) 。

依據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21708B號令第四條規定學校於學期中辦理之課業輔導,應就課程綱要所定每週三十五節課程外,安排於每日科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之後;其結束時間,不得逾十七時三十分。前項課業輔導,每週不得逾五日,且不得於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實施。

四、輔導費用:每人約1275元(每周三節者)、1750元(每周五者)多退少補。本校體育班一周2節,相關費用由國教署經費支應。

依據教育部110年07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號1100081115B令、本校111/1/17「代收代辦委員會」決議。

五、輔導課節數:1.本學期高三無輔導課。

                2.一周五節:高一101-115、高二201-214

                3.一周三節:215

六、輔導教材:由第八節開課科別之各科教學研究會審議,以課業複習、及相關補充課程內容為主。

七、參加對象為本校高一、二同學。凡參加學生無故缺席者,立即通知家長。

八、本要點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國立斗六高中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八節課業輔導意願調查表 (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n768WDV9DXoFeo3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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