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上學期 美術班習畫教室開放申請

通勤生習畫需家長同意書,住宿生須完成核章流程,始得申請。申請文件及規範說明

請見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6uiwTXrUXy09PTAZ_17kOf6gx09n5x4_?usp=sharing

習畫教室限「美術班學生」使用。其他班級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借用,應向特教組提出具體申請並獲允許,方能使用。

習畫教室開放時間:

115、215每周二、三、四放學後18:30~21:30開放使用 習畫教室(二),其餘時間一律不開放,如有特殊情況需另外報備。
315每周二、三、四放學後18:30~21:30開放使用 習畫教室(一),其餘時間一律不開放,如有特殊情況需另外報備。
  • 習畫教室使用申請程序:
A應有一位習畫負責同學,進行名單登記,並在「前一天」16:10前完成申請。每次申請以「天」為單位,請同學衡量自己使用教室的需求。
B申請單填妥後,核章流程:導師簽章 → 特教組簽章 → 舍監簽章。
  • 習畫申請單一式兩聯,交由 特教組、舍監 查核用。
  • 為促進習畫空間的使用效益,以及美術班同學在「學科、術科」的進步,315導師有權力允許或拒絕同學的申請。導師可以考量學科成績表現、日常生活表現、學習態度表現等資格。
  • 開學第一週、週一和週五及假日(含週休二日)、每次段考前一週以及段考期間,習畫教室將不開放。 (若因天候、場地不便或特殊節日暫停實施晚自習,將事先公告於學校網頁,請家長或同學自行查看。) 段考前一周及段考當週,請同學以課業為主,斟酌申請。
  • 前一天16:10申請截止後如習畫教室申請人數未達3人,隔天將不開放學生使用習畫教室。
  • 習畫教室禁止與習畫無關的行為。若有炊煮、嬉戲、聊天、玩手機、大聲放音樂、睡覺、用餐、個人垃圾未拓善處理等造成環境髒亂及影響他人的非習畫行為,經查屬實,將停止習畫資格一學期
  • 使用同學應保持公共空間清潔衛生,切勿堆積垃圾與私人物品。
  • 為確保同學權益,並留維護良好的環境,未經申請請勿擅自到習畫室自習,一經查獲或檢舉則實施愛校服務乙次。如有違反校規之情事或毀損公物,將依情況取消申請資格、賠償校方與懲處。
  • 離開前請自動將環境清理乾淨,協助關閉電源、鎖上門窗,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並依校規懲處。若教室達2次未關鎖,將關閉習畫教室一學期。
  • 本空間僅供學生學習使用,非存放物品之處。故,使用同學必須自負保管私人物品的責任,包括用具與作品。如有私人物品遺失,請自行負責
  • 本規範訂於2024年08月,未來若有異動,將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