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112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Post published:2023-08-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公告Post author:人事室主任Post last modified:2023-08-08Reading time:1 min(s) read112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於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請配合辦理。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書 WORD ODT於本機關第一次申請時,需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外,無須繳驗。除國中、國小無須繳驗證件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須繳驗學雜費收據正本,如係影本則應書明「與正本相符」與簽名。又未能繳驗收費單據者,得以其他足資證明繳付學費(支付)事實之證明文件,並附原繳費通知申領。如:信用卡繳費者,除檢附信用卡繳費收據外,並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