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2/16起受理申請(請洽學務處)
※資格條件 
1、需有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內) 
2、前學期智育成績及格 
3、前學期無記過處分 
符合以上條件同學請洽學務處填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