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0止)請洽註冊組
1.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3.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4.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5成績:
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日常生活表現需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並應無小過以上之懲處證明記錄。
6.每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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