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申使用遙控無人機執行公務應確實依據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0月27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10039012A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1年10月21日標準三字第1115025629號函辦理。

二、有關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罰則,詳如上開體育署函說明二至說明四,請學校詳閱配合辦理。

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s://drone.caa.gov.tw),相關資訊亦可查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網站「無人機專區」網址(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88&lan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