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3月30日府教體二字第1112417786號函(諒達)續辦。
二、請各校關心所屬人員是否去過疫情熱區,是否有與確診者足跡重疊或與疫情相關之接觸活動史,必要時作成紀錄,
如有身體不適等症狀請勿到校。
三、至4月15日前請各校務必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全程配戴口罩,加強清消,並保持良好社交距離。
四、所屬學校教職員工,若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者或已接種地2劑疫苗未滿14天者,需提出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並每週按時填報。
五、媽祖遶境活動即將展開,本縣境內學校禁止香客進入、廁所亦不開放借用。
六、相關防疫措施,視最新疫情滾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