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增訂停課標準Post published:2021-09-11Post category:最新公告 / 防疫專區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last modified:2021-09-11Reading time:0 min(s) read一、依據 110 年 9 月 9 日雲林縣政府府教體二字第 1102441397 號函。二、因應疫情需要之停課標準:(一)若有疑似接觸風險者,授權各校園決定班級或全校園預防性停課至少 1 日,並做清消。(二)教職員生 1 人匡列,該班停課 2 日,全校園停課 1 日並作清消。(三)教職員生 1 人確診,全校停課 14 日。